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874142 证券简称:南方乳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于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原制度自动失效(如有)。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监督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审计委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委员可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设审计委主任(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财务及经营方面的问题,并具有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审计委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审计委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第六条 审计委下设工作小组,小组组长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其他成员由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在审计委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计划与组织、会议决议下发及落实等工作。证券法务部应当定期了解审计委及工作小组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权和义务
第七条 审计委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六)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的评审及实施监督;
(七)审核公司内部审计重要制度,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
(八)审议内部审计中长期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听取审计工作汇报;
(九)审核关联交易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意见;
(十)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十一)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十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法律法律、《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十三)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十四)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审计委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