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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8 17:24:00 股吧网页版
南方乳业: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874142 证券简称:南方乳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于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原制度自动失效(如有)。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战略委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在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及时补足委员人数。

第四条 战略委设主任(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工作。若公司董事
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董事长担任该委员会召集人。

第五条 战略委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企业战略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三)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方面的问题,并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权和义务

第六条 战略委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经理层研究形成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四)建立及完善战略管控及评价考核体系;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研究和分析有关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和调整的建议;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战略委的提案由战略委主任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应向董事会提
交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建议;

(二)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研究和建议;

(三)对每年度战略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价及考核;

(四)汇报战略委的工作及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战略委工作经费列入公司预算。如有必要,战略委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和其他专业人士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战略委行使职权时聘请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战略委委员参加战略委会议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九条 战略委主任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主持战略委会议;

(二)审定、签署战略委的报告;

(三)检查战略委决议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战略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应当由战略委主任履行的其他职责。

战略委主任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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