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874142 证券简称:南方乳业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原制度自动失效(如有)。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防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源)的情形,维护公司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南方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往来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于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界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含义,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的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六)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决策执行。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三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负责人应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 公司设立防范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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