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5
证券代码:874143 证券简称:远再生油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远大(湖南)再生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于 2024 年2 月 3 日经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21,505,376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远大(湖南)再生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远大(湖南)再生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发起设立,目前在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远大(湖南)再生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字:【BROAD CYCLE OILHOLDING HUNAN】。
第四条 公司住所:湘阴县工业园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50.5376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150.5376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避免危废污染环境,节约资源,减少能源浪费。做大做全做好变废为宝的产业,专注于资源循环综合利用行业。为社会尽更多责任,为世界根除废油污染、为员工谋良好发展,为股东创收益。
公司的经营范围:废油、燃料油的回收、运输、加工、储存、销售,危险废物收集、利用、运输、处理、处置,贮存,工业油料(废矿物油)的生产、加工、销售,燃煤锅炉改造,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产品信息的咨询服务,空气处理,重油、焦油、润滑油、导热油、基础油、沥青、氯化石蜡、甲酯、增塑剂、环保建材、建筑材料、不锈钢、陶瓷、电线电缆、道路新材料的销售。(以上产品不包括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当;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时,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等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
No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万元) 式
1 长沙远大空调有限公司 660.00 33.00 货币 200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