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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远大(湖南)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证〔2025〕26 号 签发: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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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远大(湖南)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报告

(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远大(湖南)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资源”、“辅导对象”、“发行人”、“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远大(湖南)再生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东吴证券,在本期辅导内,东吴证券委派具有丰富经营的工作人员组成了远大资源上市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王刑天、张琦、李水、赵李宏,其中,王刑天担任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辅导期内,辅导成员均勤勉尽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辅导协议》的相关条款履行辅导职责。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对象与东吴证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东吴证券
担任辅导对象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辅导机构,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报
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根据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东吴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查阅公司财务资料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个别答疑、与各部门对接辅导工作、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组织实施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根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本期内辅导对象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本辅导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辅导小组成员协助辅导对象完成公司全称变更、证券简称变更相关工作,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及公告;

顾,并就 2025 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公司治理以及合规相关等事项进行探讨和答疑,确保 2025 年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各项要求能继续有效得到执行;

(3)针对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各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情况、廉洁文化自律建设等重要方面,东吴证券继续组织中介机构为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知识讲解和答疑,增强其诚信意识和合规意识,提升辅导对象对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各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项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与其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改进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梳理 2024 年收入、成本情况,督促辅导对象完善收入确认、成本归集、成本分配体系,并就辅导对象计划于 2025 年开展的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预沟通和了解,对相关会计处理的规范事宜提出建议;

(2)对辅导对象的内控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持续督促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切实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3)对辅导对象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梳理,督促公司持续遵守信息披露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独立董事的聘任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人数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其中一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暂无独立董事,目前正在积极遴选独立董事人员。

2、公司治理和规范内控

经过前期辅导,在辅导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发行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辅导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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