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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远大资源: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4143 证券简称:远大资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远大(湖南)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所必需;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 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
定或审批同意的其他情形。 定或审批同意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八条第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 (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 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三)项、 第(五)(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 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十八条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公司依照第十九条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 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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