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关于对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024 号
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鑫远股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业务运营风险相关情况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及 2023 年年报,除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外,你公司以收购方式取得其他污水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均采用无形资产模式核算。你公司 2023 年无形资产使用权期初账面余额为792,992,709.97 元,期末为 813,884,578.74 元,新增 2.63%。目前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963,765,000.00 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 119,526,164.05 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148,000,000.00 元;除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外,均通过污水处理厂收益权抵押获取。
请你公司:
(1)列示投资及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内容、特许经营起止日期、保底(基本)水量及最近三年的完成率、报告期内水处理结算单价及其变化、相关调价机制和调价周期、实际处理水量、结算水量、按结算水量计算的收入、收款情况、与合同约定收款情况之间的差异及其原因、应收账款的金额、逾期金额;
(2)测算说明各项目盈亏平衡处理水量,各项目实际水处理量或保底水量是否已达到盈亏平衡处理水量,如未达到,披露相应风险;
(3)结合各项目业务开展情况、收购及业务开展的资金来源、
对应的借款情况(金额、利率、期限、借款周期和对应的项目运营周期)、还款进度情况等,分析各项目是否存在资金偿还压力,对于年度项目收益与还款付息安排存在错配的,请说明具体应对措施;
(4)列示各项收购的基本方案及主要条款、估价方法、评估定价的具体指标及测算过程、收购时股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收购增值率、相关标的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公允价值的确定;
(5)结合各项目报告期内收益实现情况,说明你公司各项特许经营权减值迹象确定标准,并与收购相关资产时评估采用的假设进行对比,分析特许经营权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对于存在减值的,说明相关减值准备的计提及分摊情况。
2、关于核心竞争优势与业务拓展空间
你公司的特许经营权中,除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外,均系以收购方式取得。你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395,716,720.97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91%,包括水生态环境治理运营业务、工程业务、环境服务业务收入,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收入中来源于湖南省的比例分别为92.97%和91.19%,2022年存在提标改造项目。
请你公司:
(1)计算 2022 年、2023 年开福污水处理厂、通过收购取得的
各污水处理厂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据此分析你公司通过收购拓展业务的成效,以及通过收购拓展业务的方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说明你公司未来是否有提标改造项目的计划,如有,说明预计需增加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的金额及明细,升级改造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业务开展能力的具体影响;
(3)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湖南地区的原因、拓展其他省份地区的业务是否存在困难,并结合你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已开展项目的市场分布、战略布局,说明你公司业务订单获取的可持续性情况及未来的拓展计划。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5 月 14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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