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0
公告编号:2024-090
证券代码:874145 证券简称:鑫远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远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鑫远”)拟对宁 乡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为节约成本,公司拟为 长沙鑫远向宁乡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方湖南省西湖建筑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建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宁乡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扩容项目
基础合同:长沙鑫远与西湖建筑(牵头方)、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成员方)签署的《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合同》
被担保人:长沙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担保权人(受益人):湖南省西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人: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长沙鑫远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 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公司应当向西湖建筑承担违约责任 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玖佰叁拾贰万伍仟玖佰玖拾肆元 伍角整(¥9,325,994.5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0%。
担保期限:自公司出具担保函件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2 年。
公告编号:2024-090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二条、第九 十条及《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公司为长沙鑫远提供担保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9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 为 0.37%,单笔及累计担保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且属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沙鑫远水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21 日
住所:宁乡县城郊乡茶亭寺村彭里桥组 23 号
注册地址:宁乡县城郊乡茶亭寺村彭里桥组 23 号
注册资本:2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城市污水处理及运营。
法定代表人:宋敏
控股股东: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谭岳鑫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4-090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38,980,422.69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826,834.95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36,017,640.02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7.60%
2023 年营业收入:14,272,600.00 元
2023 年利润总额:4,529,244.57 元
2023 年净利润:3,843,052.43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函件或协议尚未出具或签署,待主管部门确认后公司将在本次担 保事项审议范围内出具或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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