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7
公告编号:2024-093
证券代码:874145 证券简称:鑫远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鑫远国际大厦 A 栋鑫远股份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电子通信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2 日以书面、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谭岳鑫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1.议案内容:
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并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公告编号:2024-093
十二次会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鑫远股份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拟签署《框架协议》,该协议约定鑫远股份未来拟持有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 50.70%股权,预计将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29)的间接控股股东。同时,鑫远股份的交易对手方为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成投资”),昱成投资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强、马金、冯丽霞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谭岳鑫、宋敏系关联董事,回避本次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9 时在长沙市天心区鑫远国际大厦 A 座公司会议室召
开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93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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