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4
公告编号:2024-101
证券代码:874145 证券简称:鑫远股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并节省信息披露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终止挂牌后将全力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促使公司稳健发展,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
公告编号:2024-101
定,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或指定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公司股票已因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处于停牌状态,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增加停牌事项。公司在终止挂牌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终止挂牌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及时披露终止挂牌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南鑫远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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