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青岛卓英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卓英社”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卓英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备案
广发证券与卓英社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签署了《青岛卓英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发行上市
之辅导协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监管局”)报送了卓英社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备
案申请材料,青岛监管局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受理卓英社的辅导
备案申请资料。
(二)辅导人员
广发证券负责本期辅导的主要工作,同时协调安排了公司新聘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律师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参与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包括冯婧、袁军、徐东辉、李敬昌、陈龑、王可蔚、马东平、范毅,辅导小组组长为冯婧,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以上辅导人员均系广发证券的正式在册员工,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证券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能够胜任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三)辅导时间和方式、接受辅导人员
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第三期辅导工作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第四期辅导工作时间: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第五期辅导工作时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第六期辅导工作时间: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第七期辅导工作时间: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辅导期”)。
辅导方式:本辅导期,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通过中介机构沟通、问题咨询与回复、案例分析、资本市场趋势解读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接受辅导人员:辅导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的工作重点在于继续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证券市场法规知识,掌握与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承诺履行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其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继续指导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知识的学习,增强辅导对象的法规、法律意识;
2、继续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合理有效的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3、继续督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等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
系;
4、督促公司完善内部信息管理和控制系统,确保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广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已经按照辅导计划,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辅导工作,卓英社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并落实到实践中,初步达到辅导的预期效果。
1、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法规学习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知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
2、中介机构讨论与咨询答疑
在辅导过程中,各中介机构与公司不定期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工作计划予以调整和跟进。同时,辅导机构与接受辅导的人员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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