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060
证券代码:874147 证券简称:874147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办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 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 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时, 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 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
注册资本的 25%。 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
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决
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议作出之日起 6 个月内 完成股利(或
的派发事项,如未能实施则需重新履行 股份)的派发事项,如未能实施则需重
审议程序。 新履行审议程序。
公告编号:060
除上述条款外的其他条款中涉及:
1、“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
除上述修订外,原《利润分配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原因
为了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公司拟修订《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相应修订《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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