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公告编号:2026-029
证券代码:874149 证券简称:同富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资料,充分了解事项背景及具体情况,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终止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终止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
公告编号:2026-029
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终止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尹雪鸿、程志勇、钱存阳
2026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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