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9
公告编号:2024-130
证券代码:874149 证券简称:同富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等事
项并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 6 月 25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申请。经全国股转公司同
意,自 2024 年 6 月 27 日开市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
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当前经济环境态势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综合研判,拟调整上市时间计划,公司决定申请撤回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申请材料,择机再行申报。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130
三、 风险提示
本次撤回上市申请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一)《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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