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874149 证券简称:同富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于 2024 年7 月 1 日生效的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股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 集中存管。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凭证。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 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
股。 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购其股份的。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股东会的
会会议决议。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属于第(三)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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