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874149 证券简称:同富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票数的 100%。
本议案无需通过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本级、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以下将“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统称为“子公司”)、其他机构以及相关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行为。通过审查和评价
内部控制、经济效益、财务收支、成本控制、工程管理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负责组织统筹各业务部门抽调的业务骨干参与审计工作。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权。
第五条 审计部主要权限如下:
(一)列席公司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政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三)检查被审计部门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
(四)对与审计事项相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询问了解,并取得相关证明资料;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及时报告并建议总经理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并提出纠正意见,负责后期验证,验证结果上报总经理。
(六)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资料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董事会授权可暂时封存;
(七)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与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八)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第六条 审计人员任职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
(二)职业道德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三)工作要求
1、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予以回避;
2、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四)责任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按照证据确凿、客观公正、结论正确、处理合适的原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确认的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审计处理和处罚,促进审计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 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八条 公司依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必要时,可从公司财务部门临时抽调会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各单位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抽调。
第九条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牵涉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
参与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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