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74149 证券简称:同富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华俊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未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已取消监事会,现确认由审计委员会代为行使监督职责,确认审
计委员会成员:程志勇、尹雪鸿、凌芬,其中程志勇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对外批准报出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财
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1260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5-099)。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同富特美刻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100)。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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