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6 08:39:01 股吧网页版
关于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佛光发电”、“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修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郑州佛光发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长江保荐与佛光发电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长江保荐指派了孔令瑞、马瑞、李吉林、李凯栋四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孔令瑞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及对行业的充分了解,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除长江保荐外,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尽调、查阅公司财务资料以及各项管理制度、日常交流辅导、案例研究分析、个别答疑、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资本市场最新情况与监管最新要求,持续推进与落实各项整改建议与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发行人相关人员保持了良好的沟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主要的辅导内容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的财务状况、业务与技术能力、公司治理结构等持续跟踪,按照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要求,提醒公司规范经营。

(2)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审阅并复核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结合公司北交所上市申报工作,对公司 2025 年 1-9 月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持续关注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3)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向辅导对象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的最新动态、北交所最新受理企业基本情况,督促辅导对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知识,使其全面理解并掌握与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同时强化其对信息披露义务和履行承诺责任的认识,提高进入证券市场所需的诚信、自律和法治意识。

(4)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跟踪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军工行业动态,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与辅导对象、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进行沟通,提出相应的建议,公司积极配合解决存在的问题。综合来看,辅导对象已经较好地建立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积极督促公司执行相关内控制度,及时反馈辅导情况,帮助公司持续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各项制度、各职能部门运行及执行情况良好,但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还存在持续完善的空间,辅导小组仍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尽职调查和梳理工作,发现问题后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辅导对象按照股票发行上市的要求逐步规范运作。

本辅导期内,公司继续深耕军工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2025 年上半年,公
司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但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