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7
证券代码:874151 证券简称:天懋信息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州天懋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
的 100%。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天懋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天懋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州天懋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应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
第七条 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可以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职工利益时,可作出决议建议董事会复议该项决议。董事会不予采纳或经复议仍维持原决议的,监事会应当向股东通报直至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第八条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或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九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
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公司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的 3 日之前,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达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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