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7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4151 证券简称:天懋信息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广州天懋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董事人数
的 100%。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天懋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其相关方的承诺
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天懋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以下简称“承诺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破产重整以及日常经营过程中作出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的行为(以下简称“承诺”)。
公告编号:2024-014
第三条 承诺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
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能实现的事项。
第四条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
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五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的
专区披露。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六条 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 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
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 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人、担保人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
(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 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八条 承诺人作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
(一)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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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承诺无法履行的;
(二) 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
公司及承诺人应充分披露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替代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
第十一条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及全国股转系统另有要求外,承诺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承诺人应当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上述变更方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为未履行承诺。
第十二条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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