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2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4153 证券简称:蓝深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福建省蓝深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云霄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于 2025 年1月 21日收到云霄县人民法院案件编号为(2025)闽0622
民初 431 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云霄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负责人:方长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告编号:2025-002
原告云霄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PPP 项目合同纠纷一案(2025)闽 0622 民初 431 号,因被告拖欠原告“云霄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PPP 项目合同”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主管网维护费,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为 16,248,349.97 元并支付自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至款项实际
付清之日止按照 LPR 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暂计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止利息为
774,840.20 元);
(2)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的污水主管网维护费为 14,208,200元并支付自 2022 年5月 18日起至款项实际付
清之日止按照 LPR 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暂计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止利息为
600,041.37 元);
上述费用暂计为人民币 31,831,431.54 元。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等由被告承担。
2、诉讼理由:
2018 年 6 月 22 日,被告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简称“云霄住建局”)
与原告云霄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下简称“桑德公司”)签署《云霄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PPP 项目 PPP 项目合同》(下称项目合同)约定:由桑德公司采用 PPP 模式建设云霄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下称“案
涉项目”)。案涉项目需对云霄县区内 8 个乡镇 274 个村进行环境整治,共建 206
个污水处理站,总共铺设污水管 1098.106km,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59,951.69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以竣工结算审计为准)下浮率 4.5%,年度合理利润率 6.37%,污水处理费 1.45 元/立方米,污水主管网维护单价 1.35 万元/公立·年。
项目合作期限约定为 30 年,其中建设期为 2 年即全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
配套管网竣工验收合格,开工时间不迟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开工建设(实际开工
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运营期为 28 年,案涉项目的各子项目(以行政村为单位)可分别进行竣工验收,各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并调试合格之
公告编号:2025-002
次日起,项目正式进入运营期,通过验收的部分按区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累计已投资金额进行支付可用性服务费,该部分通过验收的次日即为运营期的起始日。
截止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案涉项目已分十批次分别竣工验收合格,分别进
入运营期。桑德公司已依约向云霄住建局请示进入运营期并申请付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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