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153 证券简称:蓝深环保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福建省蓝深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福建
绿地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绿地”)90%的股权。2025 年 4 月 23 日,非
关联方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安水务")以人民币 326.16 万元的最终报价成功竞得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福建绿地股权。
因福建绿地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福建绿地提供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时间自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或至项目公
司完成股权转让交割日孰早之日为最后延长日期,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发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作为次月利率,借款用于福建绿地的日常运营。在福建绿地完全交割前,福建绿地对公司的欠款余额不得高于 2,100 万元。鉴于交接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遂在此期间产生对外借款,待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绿地公司提供不低于 2,100 万元的借款。以确保福建绿地公司能够在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借款及相应利息全额清偿给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资产总计 149,154.26 万元,归属于公司净资产为 36,148.65 万元。福建绿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2,271.30 万元,净资产为-95.13 万元,占 2024 年
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比例为 1.52%,占净资产的比例为-0.26%,未达到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亦不存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本次相同或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累计数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情形。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转让福
建绿地水务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尚需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备案。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环城西路 100 号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环城西路 100 号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陈雄斌
控股股东: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南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