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4154 证券简称:维新汽配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维新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三)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理财产品取得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上述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投资决策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6-008
(五)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确保与投资产品的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备查文件
1、《浙江维新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维新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维新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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