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2
公告编号:2024-087
证券代码:874155 证券简称:实华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1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2 月 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以短信方式送达的《民
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案号为(2024)皖 0803 民初 2806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施工分包单位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宏
公告编号:2024-087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9 月 26 日,被告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
司”)与原告南京南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建”)签订《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厂际外管(2790)施工总承包合同(标段 1)》,约定由南化建承担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厂际外管(2790)施
工总承包工作,合同为固定总价 4021.50 万元。2022 年 8 月签订了《补充协议》,
约定因施工内容增加,增加价款暂定为 300 万元,最终以业主审定值乘以(1-投标降点率)进行调整。
南化建在施工中对工程超量部分及措施费提供工程现场变更申请单,我公司获取了业主单位盖章的项目名称为“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炼油转化工结构调整项目储运系统及系统配套工程”现场变更签证及“工程技术经济签证”。变更申请的报审金额总计达到 3196 万元,总合同金额实际已达 7217.5 万余元,南化建已收到工程款总计 5150 万元,尚有 2067.5 万元未支付,且因入场时施工地不具备勘验基础,导致工作总量无法确认。双方就超出固定总价部分的工程款及措施费存在争议,故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措施费 2067.5 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请求判令本案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因公司涉与南化建前述诉讼,公司银行存款自 2024 年 12 月 9 日被安徽省安
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执行财产保全冻结 2000 万元,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公告编号:2024-087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案件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上述案件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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