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9
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2024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4
第十三章 附则 ......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丰台区注册登记。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Visual MedTech Co., Ltd.
第四条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6号楼9层11室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选举方式同公司董事长的选举方式。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
实行先进的科学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软件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