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4156 证券简称:维卓致远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的议案》、《关于修改<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3079号),确认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7.2463万股新股,该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实际发行股票45,872股,募集资金总额20,000,192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5,872股。2025年1月1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认购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50006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2025年1月13日,公司已与开源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000,192.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总额 14,093,305.41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员工工资、奖金、五险一金 9,758,447.54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款项及日常经营费用 4,334,857.87
三、募集资金银行手续费支出 457.62
四、利息收入总额 26,582.41
五、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5,933,011.38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或使用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北京维卓致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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