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证券代码:874157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证券简称:悦龙科技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等,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议案内容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实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公正。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
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与经营情况,同时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针对本次发行上市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即: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按比例共同享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指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