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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悦龙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874157 证券简称:悦龙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其中,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因取消监事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上述共性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的董事长,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符合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并;

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股份。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让。公司被收购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公
第二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司全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但应按
让。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备案、申报等义务,不
得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第三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 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股份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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