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1
公告编号:2025-081
证券代码:874157 证券简称:悦龙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方案仅涉及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为维护上市后股价的稳定,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进行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有利于高效推进本次发行上市工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81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符合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新增,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并增补董事,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山东悦龙橡塑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进行修订有助于推动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的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81
七、《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有利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的推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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