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公告编号:2025-134
证券代码:874157 证券简称:悦龙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南厂二层一号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锦诚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及董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谨慎审查,公司决定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个别信息进行更正。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方 网 站
(www.neeq.com.cn)披露的《悦龙科技: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
公告编号:2025-134
告编号:2025-131)。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德运、张洪民、丛川波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德运、张洪民、丛川波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5
公告编号:2025-134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出具了鉴证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德运、张洪民、丛川波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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