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874158 证券简称:天元重工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德阳天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 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具体担任人由公司董事会 总经理担任,具体担任人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的产生、 决定,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方式与前述董事长或总经理相同。 变更方式与前述董事长或总经理相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九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
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
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
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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