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
推荐报告
二○二四年九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等有关规定,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特科技”或“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分别经过其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我公司”)作为其挂牌的主办券商。
根据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指引》),我公司对邦特科技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邦特科技本次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邦特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邦特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民生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权益,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民生证券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不存在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民生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邦特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民生证券与邦特科技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民生证券推荐邦特科技股票进入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尽职调查指引》的要求,对邦特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进行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重大业务合同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的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相关意见
项目小组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向投行业务管理及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业
管及质控部”)提交邦特科技推荐公开转让并挂牌项目的立项申请。
业管及质控部对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后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项目组对审核
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2024 年 1 月 26 日,业管及质控部组织召开邦特科技推荐
公开转让并挂牌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会议,对正式立项申请进行审核。
经参会的立项委员会成员一致表决同意:邦特科技推荐公开转让并挂牌项目立项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同意邦特科技推荐公开转让并挂牌项目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相关意见
项目执行过程中,业管及质控部对项目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以便对项目进行事中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2024年 6 月 17 日,业管及质控部向项目组出具了质控现场检查报告,项目组对现场检查报告中的意见进行书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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