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874159 证券简称:邦特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股东会决议,制定、实施或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全部相关事宜等;
(2) 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并回复相关反馈意见;
公告编号:2025-082
(3)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时间、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底价及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发行对象等具体事项;
(4) 根据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相关法律及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向及募集资金规模的变更、增减,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时的具体分配比例,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5)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具体事项做出调整;
(6)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手续;
(7) 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实施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证券交易所签署上市协议、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申请文件等;
(8) 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9)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
公告编号:2025-082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开户事宜;
(11)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稳定股价预案及各项方案、措施与承诺进行调整;
(12)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办理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2. 同意在上述第一部分授权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
(1)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承诺函、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各中介机构的聘用或委任协议、各种公告和股东通知等;
(2) 为履行董事会上述被授权事项的相关职责,可就具体事项的办理授权具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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