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0 17:17:20 股吧网页版
邦特科技: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0


公告编号:2025-081

证券代码:874159 证券简称:邦特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
销保荐

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并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 本次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3.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888.3334 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或不超过 2,171.5834 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上市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 定价方式: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公告编号:2025-081

5. 发行底价:以后续询价或定价结果产生的价格作为发行底价。

6. 发行对象: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用于邦特功能性胶粘产品扩产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8.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 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如上述期限届满之日本次发行上市申请仍处于上市审核阶段,则本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上市之日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终止之日。

11.其他事项: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52,916,037.56元、49,843,154.39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计算)分别为 15.89%、15.29%,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存在违规提供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情形,相关情形尚未解除或者消除影响。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告编号:202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