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公告编号:2025-123
证券代码:874159 证券简称:邦特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的汇报,并经充分讨论认为:公司出于上市申报的谨慎性及相关信息对于投资者
投资决策的意义,公司审议确认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6 月与
关联方的相关交易。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真实、自愿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与上述主体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23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江阴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祁建云、蒋宁静、王晓飞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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