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74161 证券简称:申兰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表决(线上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方式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通讯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其他投票方式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161 申兰华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结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曾祥飞、曹付虎、冯乙巳、梁永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75,000,0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六)审议《关于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