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公告编号:2025-147
证券代码:874161 证券简称:申兰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相关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依据《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了解公司相关材料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相关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和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的情
公告编号:2025-147
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股东会选举。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和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同意将其提交股东会选举。
五、《关于新增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相关内容表示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5 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补充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水平,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6 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水平,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乙巳、曹付虎、梁永伟、曾祥飞
2025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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