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公告编号:2025-162
证券代码:874161 证券简称:申兰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汪国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20,104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26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张骏遥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汪国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20,104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26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钟建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72,67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6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项立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张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1,036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68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朱靖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5 年 12 月 9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162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不符合《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依据《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了解了公司相关材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汪国建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汪国建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的情形。本次董事长的选举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汪国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2、关于《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骏遥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张骏遥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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