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15:35:44 股吧网页版
赞同科技: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责任主体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874162 证券简称:赞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责任主体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

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作出了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一、重要承诺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如下重要承诺,并保证将严格履行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及持股、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5、《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的承诺函》;

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之承诺》;

7、《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8、《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0、《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1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12、《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二、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公司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应当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该承诺;或者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
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人/本企业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应当及时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直接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补偿,补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