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874162 证券简称:赞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MA1FL2G55L。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Agree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号文路225号8层,邮政编码:2011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经营的方式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信息科技、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移动通信、互联网、物联网、电子产品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系统工程专项设计,动漫设计和开发机电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和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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