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874162 证券简称:赞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
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
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
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对外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管理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职能部门,
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经营与对外投资管理事宜,参照本制度实
施。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七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放弃权利;
(十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本条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公司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本管理制度所述的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
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九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
交易的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进行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应遵守下列审批程序:
(一)公司发生的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