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093
证券代码:874162 证券简称:赞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5-093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及时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工作组成员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等有关部室工作人员担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组织对以上事项的专家评审会;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主要程序包括:
公告编号:2025-093
(一)收集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公司报告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资
本运作项目的信息,参与可行性研究及有关报告、方案、协议、合同、
章程的准备和洽谈,督促有关部门或企业备齐决策所需支撑性文件;
(二)协助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公司将决策事项报公司管理层研究、预审,
形成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等管理层决策文件;
(三)根据管理层决策文件及有关部门或企业草拟的议案,向战略委员会提
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专项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或讨论结果书面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战略委员会委员,或者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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