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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赞同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74162 证券简称:赞同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因取消监事会,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职工代表监事”,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行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为维护赞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章程必备条款》和《全国中小企业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第七条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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