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4163 证券简称:顺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顺融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顺融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顺融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建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顺融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顺融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有关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未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可在任期内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
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九条 委员会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
数低于本细则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依据本细则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在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本细则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十条 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研究公司战略规划、经营
计划、投资计划以及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主业调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投融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改革改制等方面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第十一条 委员会具有下列权限:
(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公司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投资计划、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本运作项目等委员会认为其他有必要取得的一切资料;
(二)经董事会授权,可聘请外部咨询机构或专业人士提供专业咨询,出具咨询报告,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有权要求公司为委员创造条件参加各种研讨会、展览会、招商会等,为研究公司战略获取资料;
(四)有权要求包括公司经理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职权: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主持委员会工作,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三)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和议题;
(四)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
(五)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递交董事会议题、议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六)本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
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二)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
(三)两名以上的委员提议召开时。
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或书面传签等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定期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五日送达全
体委员和应邀列席会议的人员。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两日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通知应当以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议题及有关资料。
委员会委员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
第十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委员会会议的前期
准备工作,提供以下有关资料供委员会讨论:
(一)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报告及年度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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