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4163 证券简称:顺融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顺融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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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顺融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顺融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佛山市顺德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广东顺融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
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
存货等实物资产,以及股权、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股权投资,是指公司新设公司、与他人合资设立公司、增资、收购其他公司股权、股权置换等投资行为;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购买股票(含参与其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债券、基金、信托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法律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三)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PE、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但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而进行的投资除外。公司对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投资(不包括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视同风险投资;
(四)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投资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实现委托资金的保值增值;
(五)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公司进行基础建设、技术改造、设备购置、房地产投资等方面的投资;
(六)无形资产投资,是指公司进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方面的投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行的债券、有担保的固定收益债券、国有或上市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符合国家、省、市、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符合区属国有资本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方向,依法依规保障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强化主业管理刚性,必须对准主业项目探索可持续发展盈利模式,注重项目综合回报,投资非主业项目不得超过规定的年度投资比例限额;
(五)投资规模应与公司资产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融资能力相适应,与企业管理能力、人力资源配置相匹配;
(六)投资项目决策前已经进行了科学充分的可行研究等前期工作,项目预期收益原则上应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同期5年期国债利率的境内商业性投资项目;
(七)注重项目综合回报,准公共性项目要在服务重大发展战略中探索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
(八)涉及股权投资,或与非国有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的,在投资决策前应按规定做好尽职调查、合同法律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税务筹划和项目风险评估等工作;
(九)注意风险防控,明确投资退出方式、退出时间和
相关责任人,做好风险评估防范方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十)加强项目管理和考核评价,保障项目获取预期收益。
第四条 企业开展投资活动应当增加风险意识,严禁下
列投资活动:
(一)不符合国家、省、市和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产业和投资管理政策的投资项目;
(二)不符合企业功能界定及分类、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投资项目;
(三)未按规定完成必要的论证及决策程序、不符合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的投资项目;
(四)未明确资金来源和退出方式的投资项目;
(五)投资预期收益率低于投资所在国(地区)同期10年期国债(政府债)利率的境外投资项目;
(六)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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