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4166 证券简称:迈科网络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迈科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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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
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包含《苏州迈科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迈科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迈科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苏州迈科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
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 151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监事两名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是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第七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可向公司全体员工征求意见。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10日和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电子通讯方式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如遇有紧急事由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或者电话等方式随时同时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一条 监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原则上应以现场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监事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监事,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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