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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9:27:06 股吧网页版
迈科网络: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4166 证券简称:迈科网络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迈科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
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包含《苏州迈科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迈科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水平,规范重大投资行为,防范投资
风险,保证 投资的安全,提高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和 《苏州迈科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
资。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一)新设立公司或向设立公司增资;

(二)对子公司投资;

(三)对合营公司投资;

(四)对联营公司投资;

(五)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所有投资
业务。

第四条 公司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合理
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二章 授权批准及岗位分工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程
序通过,重大金额投资必须经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的除外。

公司实行分级决策的投资决策程序。公司投资金额在公司净资产绝对值 10%以内(含 10%)且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实施。公司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绝对值 10%或超过 150 万元,在公司净资产绝对值 30%以内(含 30%),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实施。超过公司净资产绝对值 30%以上的投资,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根据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授权,实施批准的投资方案或处置方案。

第七条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在项目经批准后,
公司成立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第八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投资的审批文件、投资合
同或协议、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

第九条 公司加强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确保投资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第三章 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

第十条 公司投资应编制投资建议书,由公司授权职能部门或人员对投资
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并对被投资企业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考察。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应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十一条 公司应指定职能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
投资项目进行 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 、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做出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
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并经评估人员签字后形成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投资实行集体决策。总经理办公会应根据投资建议书、可行
性研究报告以及评估报告(如有),形成投资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经股东 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

第十四条 公司对决策过程应留完整的书面记录,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投
资或改变集体决定。

第四章 投资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应制定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
任人员等内容。投资实施方案及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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