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874166 证券简称:迈科网络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迈科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的母公司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2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8 月 2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周髀云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周 髀”)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 02 民 初 594 号)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上述判决结果,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2024 年 8 月 23 日,江苏周髀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及告
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2024)苏民终 1206 号)以及《传票》等,本案件开
庭(询问)应到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一审原告(一)/二审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中科怡海高新技术发展江苏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功铭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一审原告(二)/二审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中科怡海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功铭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3、 一审被告(一)/二审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马恩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江苏周髀的股东、监事
4、 一审被告(二)/二审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武凌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江苏周髀的股东、总经理
5、 一审被告(三)/二审上诉人
姓名或名称:江苏周髀云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凌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一审原告(一)(二)认为一审被告(一)(二)(三)侵犯其粮食业务和办 公自动化业务的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
事诉讼((2023)苏 02 民初 594 号)。
2024 年 6 月 4 日,江苏周髀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
事判决书》((2023)苏 02 民初 594 号),一审原告与被告均不服该判决结果,
分别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审诉讼请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
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02)、2024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控股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中科怡海高新技术发展江苏股份公司和中科怡海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2023)苏 02 民初 594 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主文第三项的
部分判决主文、撤销第五项的判决主文,并依法改判,或依法发回重审。
如二审依法改判的,部分改判的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对一审判决书第三项判决主文判决被上诉人连带赔偿上诉人 100 万元经济损失的基础上,增加判令被上诉人(一)、(二)、(三)因侵权(违法修改、销售获利等)中科怡海高新技术发展江苏股份公司、中科怡海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在粮食业务项目计算机系列集成软件、办公自动化系统集成软件著作权,连带赔偿上诉人的经济损失 502 万元;并判决被上诉人
共同承担 1 倍(指已判决 100 万元+502 万元上诉主张的经济损失合计 602 万
元损失的 1 倍)惩罚性赔偿金;
2、判令被上诉人(一)、(二)、(三)因销售侵权“便民晋粮 APP”软件产品,属于违法复制、剽窃并销售满意苏粮 APPV3.0.2019 版本计算机软件产品的违法行为,应赔偿上诉人中科怡海高新技术发展江苏股份公司“满意苏粮APPV3.0.2019 版本”软件产品的经济损失 16.89 万元(56.3 万元*30%)。
3、判决被上诉人一、二、三删除及销毁与中科怡海股份公司、中科怡海有限公司涉案被侵权计算机软件有关的资料(包括但并不限于程序代码、数据文件、电子文档、光盘等);停止一切侵权原告的案涉被侵权计算机软件的相关活动,包括违法修改、销售或许诺销售、市场宣传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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