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9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74167 证券简称:锐智智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智智能”或“公司”)前期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原因为锐智智能和浙江凯鑫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凯鑫”)的买卖合同纠纷,具体详见于公司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解除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冻结的情况
2024年10月,锐智智能和浙江凯鑫双方自愿达成诉前调解,2024年10月14日, 浙江省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出具编号为(2024)浙0891民初2243号的民事调解书 。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履行完毕上述民事调解书的要求,相应资产已解除 冻结。公司解除冻结账户明细如下:
序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本次解除冻结金额(元)
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司青岛莱西支行 532911436810888 342,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所有资金均可正常使用,不再受到限制。
三、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后续影响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查询,公司与浙江凯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所涉
公告编号:2024-045
的冻结资金已全部解冻,目前公司银行存款均可正常使用,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青岛锐智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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