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1
证券代码:874168 证券简称:睿智环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睿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全体发起人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全体发起人
发行股份 6,045.1510 万股。公司发起 发行股份 4,030.1007 万股。公司发起
人、认购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 人、认购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
列: 列:
第十八条 发起人以广东睿智环保科技 第十八条 发起人以广东睿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依据,按照各发起人在有限公司的股权 依据,按照各发起人在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相应折算成其在公司的发起人股 比例相应折算成其在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份。公司各发起人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
资,出资时间为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一 资,公司以 2022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净
次性出资。 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时一次性出资。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现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现 股 份 总 数 为
6,045.151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6,045.151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6,045.1510 万股。 普通股 6,045.1510 万股。公司股份每
股金额:1.00 元人民币。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法召 第五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法召
集。 集。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
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
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
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
持。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案。 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提案。 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本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本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充分、完整地披露提案的具体内容,以 充分、完整地披露提案的具体内容,以
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事项做出合理判 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事项做出合理判
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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